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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信阳市支队基层大中队车库建设工程

浏览量:1698  发布时间:2017/9/29 11:14:00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信阳市支队基层大中队车库建设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信阳市支队基层大中队车库建设工程在第三开标室准时召开,第一评标室进行评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信阳市支队基层大中队车库建设工程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阳新城建工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613994.73元,

拟任项目经理:孙建军;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00815109;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丘市华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93055.14元,

拟任项目经理:高瑞萍;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575388;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阳市天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03426.87元,

拟任项目经理:万仁兵;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41459730。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9月29日至10月9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武警信阳市支队信息网》上发布。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信阳市支队

 联 系 人:陈股长

电    话:135137623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371-87520522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