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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水生态暨水冶特色小镇项目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浏览量:1778  发布时间:2017/9/28 16:40:00

安阳市殷都区水生态暨水冶特色小镇项目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开标会议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水生态暨水冶特色小镇项目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招标编号:SL2017KS08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和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经批复规划、勘察设计费的99.2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5417346568W

编制周期: 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前期规划方案(含相应测量)工作;其他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项目负责人: 牛志丰      证书编号:B0914090004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经批复规划、勘察设计费的98.5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300416529258D

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前期规划方案(含相应测量)工作;其他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项目负责人:朱德功       证书编号:B0307090000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9月30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安阳市殷都区农林水牧局          

电话:0372-3696615

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 0372-5139562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跃进渠灌区管理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2-588881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2-3762516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