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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公安局关于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安装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1893  发布时间:2017/9/28 12:36:00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公安局关于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关于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安装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 【2017】237-1号;

代理机构招标编号:YHZB-2017430;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8-690】;

三、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一、涧河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

1

网络机芯高速红外智能球机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SD-6A9A

BCDE-XYZ

2台

5680.00

11360.00

2

700万像素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C602

OPT-11C12M-8MP

4台

9380.00

37520.00

4个

1450.00

5800.00

3

LED频闪补光灯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ALE-06

OAA-P

12台

1675.00

20100.00

4

反向卡口抓拍单元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C602

OPT-11C25M-5MP

4台

9380.00

37520.00

4台

1750.00

7000.00

5

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2000G)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SE0804

1台

12650.00

12650.00

二、涧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

1

700万像素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C602

OPT-11C12M-8MP

4台

9380.00

37520.00

4个

1450.00

5800.00

2

LED频闪补光灯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ALE-06

OAA-P

12台

1675.00

20100.00

3

反向卡口抓拍单元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C602

OPT-11C25M-5MP

4台

9380.00

37520.00

4台

1750.00

7000.00

4

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2000G)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SE0804

1台

12650.00

12650.00

三、畛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

1

700万像素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C602

OPT-11C12M-8MP

4台

9380.00

37520.00

4个

1450.00

5800.00

2

LED频闪补光灯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ALE-06

OAA-P

12台

1675.00

20100.00

3

反向卡口抓拍单元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C602

OPT-11C25M-5MP

4台

9380.00

37520.00

4台

1750.00

7000.00

4

三代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2000G)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ITSE0804

1台

12650.00

12650.00

四、机房

1

综合管理平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DSS-C8100-B1

1台

83000.00

83000.00

2

存储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DH-EVS5048S-R

1台

54950.00

54950.00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9月20日

五、谈判日期及地点:2017年9月27日,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徐晓辉、赵鹏辉、韩学军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洛阳上升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西小屯东涧沟村洛阳升龙广场E区第3幢1-1103。

八、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柒万陆仟元整(¥876000.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9月28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地        址: 新安县涧河大道796号

联系人和电话:韩先生  13608466677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105室

联系人和电话:仝女士  0379-69916939   

十五、附:新安县公安局关于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