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7年9月27日9时30分,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和定标,现将本次评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7]101号
三、公告日期: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 年9月27日
2、评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五评标厅
3、评标委员会成员:史茜、杨志、周林甫、黄鸿南、雷远志
六、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单位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68号
投标报价:743928.00元
工期:30日
质量:合格
质保期:享受国家法定三包政策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迪信通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德化街5号
投标报价:750618.00元
工期:30日
质量:合格
质保期:一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创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二七区德化街100号4层403号
投标报价:757977.00元
工期:30日
质量:合格
质保期:一年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376-6360051
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3940338 13733158179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八、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招 标 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