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警务运兵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召陵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漯河市召陵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警务运兵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警务运兵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召采公开采购2017-010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警务运兵车2辆。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资金:约11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2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移动警务室”产品范围,并且具有销售及自主研发资格。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
3.3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3.4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改装车相关系列)。
3.5所投运兵车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产品,是国家检验标准合格产品;必须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
3.6车辆改装前的原车辆(以下简称基型车)有合法授权经销商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基型车厂家授权经销商的维修证明,或基型车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提供的维修证明;
3.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 1日至2017年 6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漯河市嫩江西路淞江芳园西区南门西侧20米路北汇龙驻漯办事处二楼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改装车相关系列)、(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基型车厂家出具给河南省范围内经销商的维修授权文件以及该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维修证明、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须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二份,现场审核以上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原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14:30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漯河市嫩江西路淞江芳园西区南门西侧20米路北汇龙驻漯办事处二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6月21日14:30
开标地点:漯河市嫩江西路淞江芳园西区南门西侧20米路北汇龙驻漯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8939548808
联系地址:漯河市双汇路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9509017
联系地址:漯河市嫩江西路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