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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2016年田湖镇小安头村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4167  发布时间:2017/6/1 14:44:00

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嵩县2016年田湖镇小安头村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2016年田湖镇小安头村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编号:HNZB-20170602  

3、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  

4、投资额:约98万元  

5、采购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为田湖镇小安头村100KW光伏扶贫项目,主要包括:光伏组件、光伏支架、逆变器、配电柜、汇流配套、直流线缆、交流线缆、基础等(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6、工    期:30日历天  

7、质    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的(光伏组件)制造商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授权经销商协议(原件)及组件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产品具有弱光情况下能发电的效果,且必须是按照扶贫项目所写的铜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板。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并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在嵩县具有售后运营维护保障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及售后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后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7.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不予接受;  

8、需提供被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2016年4月一年以上可供查询的社保证明;  

9、提供2016年12月以来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新公司成立不足三年以实际年限计算。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信息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日至2017年06月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地点:嵩县伊东新区伊东水城院内;  

3、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和一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业绩、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和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生产企业法人身份证和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设备的授权证明、授权经销商协议)、售后服务证明材料、生产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企业产品认证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和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完税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彩色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胶装完整)  

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不予接受。  

四、响应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祥见招标文件。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祥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法:  

招 标 人:嵩县田湖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6510102  

代理公司: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631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