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无线城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前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委员会委托,就台前县无线城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濮阳GTXH-2017-112
2.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无线城市设备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预算金额:114.9万元
5.项目标段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成;
7. 建设及交货地点:台前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委员会所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合格
9. 质保期: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
2.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经营资格证明材料或投标授权书;本项目涉及的硬件必须为原厂正规产品、软件包括第三方软件必须保证为正版软件,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开发的软件,最终版权归属招标人。
3.投标人报价产品均须提供至少初验合格之日起三年的免费质保,免费质保期内,软硬件出现质量问题均应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软件三年内免费升级,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4.中标人必须投入足够的技术人员进行项目深化设计和实地勘测后,确定最终的设备数量、型号和实施方案;
5.财务要求: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8.本工程的施工由中标人总承包;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人劳动合同、报名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及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2)“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原件(涉及到生产商的证件,只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并逐页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需与投标文件资料保持一致,资料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变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发现提供造假资料,上报有关征信系统黑名单。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5:30 时至18: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人民币(¥2000元)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9: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39275929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639334522、0393-8971055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