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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S312线蔡沟至康百万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3137  发布时间:2017/6/19 17:5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53  

2.2项目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2.3项目建设工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S312线蔡沟至康百万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工程  

2.5施工标共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水泥隔离墩安装、刷油漆,爆闪灯、靠右行驶标志牌、防撞桶、反光柱、减速带、标志牌安装,剔除原有旧标线,铺设新标志实线、虚线。  

2.6项目总投资:263.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2012年1月至今承担过里程累计不小于10KM的二级公路中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5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不含临时),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7年 6 月 19  日至2017年 6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报名所需资料: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留存。  

2、报名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B座19楼2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巩义市新兴东路107号河大大厦A座11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38016011   

招标代理: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B座19楼203室  

联 系 人:丁先生  赵女士  

电    话:0371—61685888/0371—61661999  

邮    箱:hjzb@vip.163.com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