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莘源西路、洛河路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卢氏县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莘源西路、洛河路工程;
2.2项目编号:HRZB-2017-46;
2.3工程概况:莘源西路和洛河路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等工程;
2.4建设地点:卢氏县西城区;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间连续一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已参加社会保险(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间连续一年);
3.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 6月23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6)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10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骑缝章的合同,缺一项业绩无效);
(7)2013、2014、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8)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间连续一年)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9)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除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新版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其余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以备监督部门核查,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叄拾万元整( ¥ 3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5.3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10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 焦松奇
电 话: 1393812869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志豪
电话:13393708570
电子邮箱:sxhrh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