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豫兴路YCZ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原刘集村等六个村场地平整工程已获得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刘集村约65万立方米;朱庄村,常白村约95万立方米;小张庄村,岗赵村,后梁村约85万立方米;以最终实际清运工程量为准。办事处不负责土方堆放地点,不负责工程施工协调工作。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境内。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 标段划分:
一标段:刘集村;
二标段:朱庄村,常白村;
三标段:小张庄村,岗赵村,后梁村。
备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其他要求: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单位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1.1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受托人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4.1.2 企业营业执照,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1.3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1.4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
4.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
4.1.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2 报名时间、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公司报名。
4.2.2报名地点: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王先生 朱女士
电 话:0371—88811805
2017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