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舞钢市佳农养殖专业合作社沼气工程项目
二、采购编号:舞财采购【2017】第44号
三、变更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第3.2项投标报价中:
3.2.11《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工程造价计费程序(营改增后)执行文件豫建设标[2016]24号文,一般计税办法,税率按11%计取。
3.2.1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为不可竞争费,应按照标准计取。
3.2.13社会保障费执行豫建设标[2016] 62号文。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执行豫建设标【2016】47号文足额计取。
3.2.14企业管理费、人工费、规费、措施项目费等执行豫建设标[2014]28号、29号文及豫建设标[2016]24号文。
3.2.15人工费:按豫建设标【2016】24号文68元/工日计取。
3.2.16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及税金为不可竞争费,按规定计取。
3.2.17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
以上内容如有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删除工程量清单中“舞钢市佳农养殖专业合作社沼气工程项目【机械、设备安装】”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第3页的“30.增温管道及组件、31.管材、管道、管件、阀门、32.监控/自控/线缆、33.爬梯围栏、34.附属工程”五项内容。
3、关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清单中不一致的问题统一“执行豫建设标【2016】47号文足额计取”。
4、原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10时00 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本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舞钢市农业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733910893
地 址:舞钢市朝阳路与市场街交叉口路东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6166779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西段平安怡园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