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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489  发布时间:2017/6/19 16:22:00

采购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81号  

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其延津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延津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项目资金:575.0418万元     1.4工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并通过省住建厅验收;     1.6招标范围: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1.7本次招标共划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主机及存储平台及安全系统、呼叫中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办公设备、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指挥大厅、会议室、办公室的装修、指挥大厅音响系统等;软件部分包含:无线数据采集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拓展子系统:领导移动督办子系统、全民城管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智慧移动处置办公平台、环卫GPS车辆监管子系统等;基础数据普查包含:基础地形图、正射影像图、地理编码数据、部件数据、网格数据、数据处理及建库等(具体技术参数、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  

2.3投标人如无通信运营能力须提供与本地通信运营公司签署的网络及托管服务协议(选择一家网络基础建设全面覆盖本项目区域的本地通信运营公司),协议中须标明通信运营公司应在项目要求完成的期限内完成线路施工及其延伸工作,满足项目需要,所产生的的施工费用、赔偿费用、矛盾协调费用、维护费用等所有费用全部由通信运营公司自行承担;  

   2.4 投标人若为软件生产商则须提供所投软件产品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若所投报的数字城管软件非投标人自主开发的,除需须提供提供所投软件产品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还需提供软件系统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开标时须提供授权书原件);  

2.5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内其中一个月的公司纳税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相关材料(开标时提供完税凭证原件);  

2.6为了确保和市局数字化城管业务平台顺利对接,共享延津县数字城管已建成的软硬件集成环境,投标人须出具市局数字化城管业务对接证明(需市局盖章确认)并承诺业务对接免费;  

2.7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三、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5137372978  

采购代理: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路与牧野路交叉口鸿达花园B座1504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603856626  

七、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