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白河镇卫生院的委托,就嵩县白河镇卫生院彩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嵩县白河镇卫生院彩超采购项目
2.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嵩购通【部门】2017-05-093号
3. 代理机构招标编号:GTLY-2017-023号
4.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预算金额50万元。
5. 采购内容: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
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7. 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具有与所投产品相符的经营资质,投标人是代理商的还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 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411室)。
五、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是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同报名时间地点。
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 11 日下午15时30分。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008室。
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人:嵩县白河镇卫生院
地 址:嵩县白河镇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17556
采购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379-80882819
邮 箱:hnynwly@163.com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