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财政局聘用会计事务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牟县财政局的委托,就中牟县财政局聘用会计事务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牟县财政局聘用会计事务所项目;
采购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6-29
2、服务范围:辅助中牟县财政局对中牟县各行政单位提供政府收支审计服务。
3、服务期限: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会计事务所须具有注册会计师协会认定的B级及以上资格;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会计事务所具有10名及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
5、企业2014年6月1日以来至少有3个承担过类似政府收支审计业务的相关业绩;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出具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查询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B级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与职称证、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企业2014年6月1日以来至少有3个承担过类似政府收支审计业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记录(网页截图视为原件)、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受理)。
报名地点: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2、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同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财政局
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371-62160512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5512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