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贫困行政村王窑至张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贫困行政村王窑至张庄通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17,招标人为巩义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为上级追加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巩义市鲁庄镇;
2.2建设规模:4.4公里,四级公路建设标准;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12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预算金额:约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公路工程项目经理3年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3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均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签订合同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之后);
3.4 投标人被授权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2016年至今以来公司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7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和2016年至今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过的必须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企业及项目经理已完成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近三年经有资质单位签署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顺序非活页胶装成册,报名时查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须提供清晰可见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07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交通路26号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张女士
电话:0371-64391341 电话:0371-60926170
邮箱:longhuadl@163.com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