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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6年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40  发布时间:2017/6/19 16:04:00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市政【2017】-02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6年停车场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焦作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建设资金省级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6年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李万停车场位于神州中路南,站前路停车场位于站前路南,太行路停车场位于太行路与民主北路交叉口东北角,牛庄停车场位于山阳北路与太行路交叉口东南角,影视城停车场位于焦作影视城西侧;  

2.3. 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停车场和维修车间;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钢结构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合同额300万元(含)以上道路工程或停车场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  

3.5财务要求:2013年至2015年度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投标人不足3年时按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未被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本地投标资格;  

(3)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4.2网上报名:投标人需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  

4.5招标文件售价:900元/套(招标文件500元+平台使用费400元)网上支付(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售后不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特别提醒:报名者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本工程采用电子开评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1.。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办理CA证书,提前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清单转换工具、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下载。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各投标企业尽量提前一至两天上传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请联系:0391-3568920(工作时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2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  

7.2逾期上传、递交或者未上传到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8.1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 9 时 00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二厅。  

8.2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