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淅川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淅川县发改委、淅川县水利水保局以淅发改〔2017〕57号批准,招标人为淅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县级统筹整合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项目编号:NZSL2017046
2.3资金来源:县级统筹整合资金
2.4建设地点:淅川县境内
2.5招标内容:淅川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6个乡镇,16个贫困村。分别为盛湾镇小干街村、小坑村、陈岗村、花棚村、黄庵村,金河镇后河村、彪池村,西簧乡新建沟村、穆家沟村,大石桥乡横沟村、刘家沟村、郭家渠村、茅坪村,马蹬镇任沟村、刑沟村,滔河乡白沙岗村。解决总人口8624人,其中贫困人口2515人。
2.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采购和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施工标工期7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管材及设备交货期满足施工要求。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标段划分:第一至六标段为施工标段,第七至八标为材料设备标段,第九标为监理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机井15眼及机电设备配套
第二标段:盛湾镇小干街村、小坑村、陈岗村、花棚村、黄庵村
第三标段:西簧乡新建沟村、穆家沟村
第四标段:大石桥乡横沟村、刘家沟村、郭家渠村、茅坪村
第五标段:金河镇后河村、彪池村
第六标段:马蹬镇任沟村、刑沟村,滔河乡白沙岗村
(二)材料设备标段
第七标段:压力罐、消毒柜购置
第八标段: PE管材购置
(三)监理标段
第九标段:淅川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机井)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井凿井施工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自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二至六标段:(施工)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自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七标段:压力罐、消毒柜购置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投标人自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准);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消毒设备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厂家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6).投标人须提供安装、调试以及质量保修期服务;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八标段:(PE管材)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自2014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投标人须提供安装、调试以及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