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魏敬公园雨水收集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固始县魏敬公园雨水收集系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固始县建设投资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固始县魏敬公园雨水收集系统
2.2 招标编号:GCGZ-2017-0089
2.3 建设地点:固始县魏敬公园内;
2.4 建设内容:固始县魏敬公园项目新增一座可蓄水900立方米的雨水收集系统,包含蓄水模块,安全分流井,油、泥分离过滤装置,雨水净化一体机,清水箱、仪表、多功能控制柜等,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项目总投资:约140万元
2.7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雨水收集系统的研发或销售;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8近3年内具有单项合同蓄水量800立方及以上雨水收集系统供货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
3.9投标人须提供PP模块具有MA标识的检测合格报告及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10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11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为准);
3.12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航海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商鼎创业大厦6楼621室)报名,逾期不候。
4.2 报名须知:
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肆份(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务合同、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始县建设投资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6-4999679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 67390022
地 址:郑州市航海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商鼎创业大厦6楼621室
固始县建设投资公司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