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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抑尘车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806  发布时间:2017/6/19 13:54: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抑尘车采购,采购人为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抑尘车采购(二次)  

2.2采购内容:车辆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等其他伴随服务。  

2.3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最大喷雾距离≥80m、喷雾流量≥60L/min、对冲宽度≥24m、后洒宽度≥14m、水炮射程≥36m;风机驱动通过全功率取力器取自底盘发动机(不使用副发动机),要求全液压驱动风机。  

2.4采购数量:2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并取得合法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商,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布的产品,并通过3C认证;  

3.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  

3.4投标人须提供其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3.5投标人在2014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项合同不低于2台的同类车辆销售业绩4份;  

3.6投标人投标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  

4.1 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一部;  

4.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并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4.3.3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车辆售后服务承诺函;  

4.3.4所投产品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告的产品的相关证明及所投产品3C认证证书;  

4.3.5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提供产品制造商对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  

4.3.6销售业绩证明材料(购销合同);  

4.3.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8投标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上查询页;  

4.3.9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需包含投标人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3.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上述4.3.1~4.3.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8.2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 桦、郑蒙蒙、孙晋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市兴东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