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环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智慧环保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智慧环保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汴财招(2017)89号
2.3项目预算:142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实施,中标供应商全面负责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建设和运营,政府按年购买服务。
2.5服务期限:三年(第一期)
2.6服务质量:满足采购方项目服务需求及参数要求,为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2.7采购内容:A包: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营服务
B包: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5房间14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套。以及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套。
注: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资格预审时提交审查委员会使用(注:近三年内不得有违规违纪记录);但申请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5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每一投标单位只允许报一个标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0时00分
5.2地 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371-23150603 联系电话:1325367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