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库区乡易地搬迁扶贫建设采购项目室外工程(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嵩县库区乡人民政府,现委托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库区乡易地搬迁扶贫建设采购项目室外工程(一期)
2、项目编号:G2017-071ZF
3、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库区乡易地搬迁扶贫建设采购项目室外工程(一期),包括库区乡锦陵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室外工程和库区乡崇都社区桥北安置小区一期室外工程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7、预算金额:约308万元
8、工 期:12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年,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职称满三年);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须提供社保明细);
6、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须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8、外省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登记;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可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其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须提供社保明细);
5、类似业绩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官方网站截图、《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7年6月19日~ 2017年6月23日每天 8:30~12:00、15:00~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大厅
3、招标文件售价:售价600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下同)
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整
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嵩县库区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23680
地 址:嵩县库区乡境内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361518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