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招标公告
南阳市卧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招标采购已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南阳市卧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是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招标采购
1.2 项目编号:WLZY-2017-ZHG011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
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1台,预算价约65万元;
(具体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2.2质量:合格。
2.3交货期:签订合同起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足够的技术、设备和能力来有效的实施本项目;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制造认可表;
3.5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品的项目授权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近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制造认可表;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1)以上资料开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制造认可表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时、下午1:00-5:0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龙升工业园卧龙服装城2号楼3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10:0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阳龙升工业园卧龙服装城2号楼3楼)
5.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阳市卧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208066、6220810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7-60559888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377-67778851
网 址:www.nywlzy.com
地 址:南阳龙升工业园卧龙服装城2号楼3楼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