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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九处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

浏览量:1852  发布时间:2017/6/19 10:56:00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九处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招标人为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九处,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堆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九处集装箱堆场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0635-1609G071   2.3建设地点: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九处院内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已落实到位。   2.5招标范围: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九处集装箱堆场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    期:60 日历天    2.9预算金额:14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业绩要求:投标人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6信誉要求:   (1)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单位开具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注意事项   4.1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请出示4.1.1~4.1.9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4.1.1 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报名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   4.1.3 报名人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4.1.4 报名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   4.1.5 报名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各一份;   4.1.6 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1.7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4.1.8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没有出现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承诺(格式自拟);   4.1.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上述4.1.1-4.1.9款须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交;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2 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九部。   6.3标书费用:8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九处   地    址:巩义市光明路12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九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612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