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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委农工办农村垃圾保洁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970  发布时间:2017/6/19 8:45:00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洛宁县委农工办农村垃圾保洁车辆采购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采购编号:宁财采【2017】0424-01  

2.2  项目名称:洛宁县委农工办农村垃圾保洁车辆采购项目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资金:270万元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文件法规、文件公示”栏目内显示的机动三轮车企业;  

3.3  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  

3.4 供应商须提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须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3.5  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2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 报名及谈判文件购买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19 日至2017年 6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文件法规、文件公示”栏目内显示的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3、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2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胶装完整、编排封皮和目录),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供应商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竞谈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2、竞谈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下午15:00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中路136号  

联   系   人:赵主任          

电        话:13653870885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幢1单元2104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5165508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