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新交封17-011
封丘县李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的河南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第二批试点(封丘县李庄镇)项目第9、10标段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共建设住房115栋、3698套,其中多层住宅103栋、3126套,小高层住宅12栋、572套及管网配套基础设施。
其中第九标段:A2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贯台路、顺河路、文化路、宜居路、幸福大道五条道路建设。
第十标段:B2区、C2区、D2区、E2区、F2区、G2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为准)。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封丘县李庄镇
5、标段划分:2个标段
6、工期要求:第九标段:180 日历天。
第十标段:12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第9标段:
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1.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报名、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报名、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1.4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类项目施工业绩;
1.1.5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年度以来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1.1.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社保明细中须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1.1.7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涵盖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为准)。
1.2第十标段:
1.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报名、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报名、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2.4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类项目施工业绩;
1.2.5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年度以来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1.2.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社保明细中须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1.2.7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涵盖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为准)。
2、特别提示:本次招标为施工第9、10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的一个标段,如发现投标人重复投报的,将否决其全部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6月 19 日至2017年6月 23 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13 日09:3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一 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93;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封丘县住建局:0373-8299685
招 标 人:封丘县李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73-7092602、15090440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18638009638 18638009628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封丘县住建局
2017年06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