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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辛集镇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794  发布时间:2017/6/19 9:25:00
鹿邑县辛集镇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辛集镇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招标人为鹿邑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由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企业不满足3家,现对第十五标段、十八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鹿邑县辛集镇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  

2.2 招标编号:鹿采购【2017】0430  

 2.3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4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  期:1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该项目招标共设2个标段;  

  15标段:电力安装、机井工程  

  18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15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必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第18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变压器的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经销商资格(经销商投标须持有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合格证相关材料,具有良好的信誉。  

(2)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3.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需提交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和2016年审计报告、2014年5月以来承揽过的类似业绩两项及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证明资格的资料原件(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丁献杰  

   电    话:0394-7105736  

   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轩雪云  

   电   话:18538620086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 0394-7187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