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前县纬八路(经六路-经三路)人行道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前县纬八路(经六路-经三路)人行道工程;
2.2项目地点:台前县境内;
2.3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期: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
(4)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本专业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
(5)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均不少于一项(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以网上查询到为准并在人员、设备、业绩中标金额等方面具有不低于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网上查询到的公示截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北京时间,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在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证件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即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即可)、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类似施工业绩
(7)投标企业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提交以上所有资料两套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时间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拒收);报名时需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不予更换。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本单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