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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六个连接通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1840  发布时间:2017/6/16 18:1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批准建设(郑东计财【2014】165号),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次该工程六个连接通道工程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六个连接通道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位于郑东新区东南部,七里河南路、商鼎路、圃田西路和博学路之间围合区域。总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空中廊道、景观公园、附属设施和公共服务设备用房、地下附属设施及车库等。本次为跨地铁(地铁上方约 3米 )的六个连接通道工程监理招标。  

2.2 招标范围  

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跨地铁的六个连接通道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取得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注明“不含地铁轻轨工程”的除外)。  

3.2 拟派项目总监要求  

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6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业绩要求  

3.3.1 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均需在2012年6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完工日期在2012年6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具有已完成的依法招标的地铁区间工程土建工程监理业绩。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重复认定。  

3.3.2 业绩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须有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五大主体)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对委托人(监理酬金支付人)开具的发票(显示该业绩的项目名称,且合计金额不低于签约酬金的70%)。项目总监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报告还均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  

3.4 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其他要求  

3.5.1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且前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5.2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6年6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5.4 报名单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和“企业资质”的详细信息)。  

3.5.5 报名单位需于2017年6月16日9时至6月22日17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等主体进行查询(企业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主体类型为“法人”;人员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主体类型为“自然人”),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打印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6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3.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下午17:0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单位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无需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4)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发票只须提供复印件);  

(6)信誉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内容见“3.4 信誉要求”);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的原件,或网上下载打印的告知函,网上打印件需另行提供证明其有效力的文件或说明);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9)“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