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灵宝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开展尽职调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开展尽职调查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CDZBFW-2017-913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律师事务所服务单位;
2、招标范围:对某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服务(详见谈判文件);
3、服务周期:十天。
三、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内(成立未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日起)无不良执业记录、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投标人拟派法律顾问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专业律师,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及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0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灵宝市天瑞大酒店八楼。
3、谈判文件每份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 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未能按要求提交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近期企业为其缴纳个人社保证明)、③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资格证书、④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⑤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响应单位须自行承诺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⑥“信用中国”网页查询证明、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份(以委托合同原件为准)。注: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伍套。
六、谈判文件的递交
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 09 时 00分(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截止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文件递交地址:灵宝市天瑞大酒店八楼(函谷北路与荆山路交叉口)
七、开标
1、谈判时间:2017年6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灵宝市天瑞大酒店八楼(函谷北路与荆山路交叉口)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803982369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98-6198009 15539818398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