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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五小水利”工程)三标段二次结果公示

浏览量:1668  发布时间:2017/8/16 14:39:00

淇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五小水利”工程)三标段二次结果公示

淇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五小水利”工程)三标段二次开标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9时30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淇县2017年农田水利项目县(“五小水利”工程)三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SGZB-2017-085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正容达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报价:3303882.08元

项目经理:黄敦煌   注册证号:闽235101024603

安全生产考核证:    闽建安B(2015)4001826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军恒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报价:3345589.11元

项目经理:武花强   注册证号:豫241141452696

安全生产考核证:    水安B(2015)0804713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京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报价:3373554.59元

项目经理:姜伟      注册证号:豫 241151574013

安全生产考核证:    水安B(2016)060461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18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本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及《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为3日。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淇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92—7233696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淇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38039211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4392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