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巩义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1.2 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77。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数控车床及其附件、量具、数控加工仿真软件、龙门式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立卧两用式)数控转台等设备;实训室设备;电气设备等。
2.2 采购数量:一批。
2.3 采购预算:1216万元。
2.4 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数控机床购置及安装(包括数控车床及其附件、量具、数控加工仿真软件、龙门式加工中心、立式加工中心、(立卧两用式)数控转台等设备)。
二标段:实训室设备购置及安装(会计电算化实训室建设、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室建设)。
三标段:电器设备购置及安装(空调、电脑、电视、热水器等)。
2.5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6 二标段供应商所投产品中的电脑、空调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7 三标段供应商所投产品中的空调、电脑、电视、热水器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8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
3.2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7月24日。
4. 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7年8月14日15:00
4.2 评标地点:巩义市新华路佰金苑宾馆四楼会议室
4.3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延武 、张立新、陈虹、张楠、王韶锋
5. 中标信息
5.1 一标段:
5.1.1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瀚海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2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32号洪森大厦西楼5层
5.1.3 中标金额:6,936,000.00元
5.1.4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 、品牌型号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品牌型号
1
数控机床
台
7
215000
大连机床CKD6150A
2
龙门式加工中心
台
1
1119800
青岛永基YJM2016
3
龙门式加工中心
台
1
1224900
青岛永基YJM2516
4
立式加工中心
台
4
537800
汉川XH715D
5
……
……
……
……
……
5.1.5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5.2 二标段:
5.2.1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汉仁恒教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5.2.2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28号院16号楼1单元7号
5.2.3 中标金额:4,557,897.00元
5.2.4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 、品牌型号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品牌型号
1
会计手工模拟分岗位竞赛软件
套
1
180000
达徳会计模拟分岗位竞赛软件v1.0
2
电脑
台
50
7200
Acer Veriton D430
3
卫生模块建设
套
57
11000
定制
4
入住实训模块建设
套
57
21250
定制
5
……
……
……
……
……
5.2.5 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5.3 三标段:
5.3.1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中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3.2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89号附7号
5.3.3 中标金额:593,956.00 元
5.3.4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 、品牌型号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品牌型号
1
教室用2P空调
套
23
4180
美的KFE-51LW/DY-DA400(D2)
2
实训室空调1P
套
58
2190
美的KFE-26GW/DY-DA400(D2)
3
实训室电脑
套
57
2990
宏碁 Veriton D430
4
……
……
……
……
……
5.3.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4353279
联系地址:巩义市东区嵩山路114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