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基建供配电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已由中原发改统计字﹝2016﹞1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基建供配电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新区庙王安置区项目基建供配电施工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项目概况:庙王安置区位于水工路以东,富贵路以南,兰州路以西,中原西路以北区域。基建用电安装4台630KVA基建变压器及相关设施、敷设电缆,容量合计2520KVA。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工期: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肆级、承修肆级、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承揽过类似基建供配电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
3.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金(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1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申请招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报名。
4.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证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4)企业及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司信息等查询页。
备注:①上述(1)-(6)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投标人应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5层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1-86508531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