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结果公示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0623号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14日
评标地点:信阳市中乐百花大厦五楼会议室
评委名单: 归志华、姜斌、岳宝华、徐向阳、杜海龙
三、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阳市鑫诚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2300 .00元
地址: 信阳市浉河区玩家灯火城市广场21座2027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炜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7460.00元
地址: 信阳市浉河区合群路22号(市政工程公司4号楼1单元401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息县连创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5550 .00元
地址:息县大道中段158号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6-767683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6-6796766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本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期5个工作日。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