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舆县公安局委托,就平舆县公安局网上督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2017-CG-G032-049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舆县公安局网上督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额约77万元。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三、招标货物标段划分、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1
网上督查系统升级改造
详见招标需求
详见招标需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供应商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
4.3.为保障产品的安全和稳定,监控产品厂商需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提供复印件厂家盖章)。
4.4.为保证产品质量,监控产品厂商需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评定的(2013-2016)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提供复印件厂家盖章)。
4.5.为确保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所投监控产品厂商应在河南设有分公司并具有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厂家盖章)。
4.6.所投监控产品制造商入选“电子百强30年创新发展领军企业”(提供复印件厂家盖章)。
4.7.监控设备必须保证接入现有视频督察平台、语音采集盒保证接入现有语音督察平台(提供生产厂商无缝对接承诺原件)。
4.8.供应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监控设备、语音采集盒设备、UPS电源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4.9、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
4.10、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注: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5.1、报名时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提供复印件厂家盖章)、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提供复印件厂家盖章)、所投监控产品生产商应在河南设有分公司并具有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厂家盖章)、生产厂商无缝对接承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以上资料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2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报名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5.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于投标截止前一日17:00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七、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下午15:30时
7.2、开标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人民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事宜若有变更,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平舆县公安局
地 址:平舆县清河大道中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506903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桐柏南路238号3号楼25层2503号
联 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598048106
十、监督方:
采 购 办 电话: 电话:0396—5027396
2017年6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