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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公安局案管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1814  发布时间:2017/8/14 11:21:00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案管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公安局案管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洛政采代[2017]130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7]130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服务器

浪潮NF5280M4

1

4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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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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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NF5280M4

1

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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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服务器

浪潮NF5280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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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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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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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NF5280M4

1

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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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8日18:00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7年8月11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二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邓欣、米银法、邢睿卿、韩同跃、王博

七、中标人名称、地址:

洛阳盈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涧西区南昌路150号和顺园4幢六合国际a座1209房

八、中标金额:50497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年8月14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13374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系人: 程海玲(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0104)

    电话:0379-60168155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公安局案管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