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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法院购置电动警车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浏览量:1760  发布时间:2017/8/14 10:08:00

固始县人民法院购置电动警车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固始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固始县人民法院购置电动警车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固始县人民法院购置电动警车项目

招标编号:GCXZ-2017-06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招标内容:补充警务用事车辆(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49.9万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11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连云路正商航海广场B座2102

询价小组成员:张山钟、周彩红、张杰

五、成交信息

中标人: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总报价:496000.00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质保期:1年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东、经北六路南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固始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77413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13073708400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连云路航海广场B座2102室

邮政编码:450000

各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同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固始县人民法院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