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瓷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甘泉古窑村文化旅游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浏览量:1775 发布时间:2017/8/11 11:22:00
洛阳瓷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甘泉古窑村文化旅游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受洛阳瓷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洛阳瓷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甘泉古窑村文化旅游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瓷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甘泉古窑村文化旅游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QY(LY2017)038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09时30分
评标地点:金城宾馆二楼会议室(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
评标委员会成员:周安安、常继斌、柳晔、鲁志娟、陈元磊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00000元
服务期:以通过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项目负责人:马国蛟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22层2201-2211号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曹高选
联系方式:15838210210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26000元
服务期:以通过整个项目竣工验收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项目负责人:陈花玲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航海路淮南街交叉口19号楼2单元10层北2号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樊卫东
联系方式:18838264516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次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三天。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阳瓷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安县北冶镇甘泉村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637916944
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室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0123683 17739068636
邮 箱:1225784123@qq.com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