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委托,就该单位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院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项目名称: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院建设项目监理
1.2招标编号:JTZB-GC-17121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4建设地点:郑东新区白沙组团前程路东侧.平安大道南侧.金水大道北侧区域;
1.5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5454平方米;
1.6工期要求:同设计阶段和施工工期;
1.7招标范围: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新院区内管网照明、人防工程、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8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二、开评标信息:
2.1开标日期:2017年8月10日上午9:00
2.2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5层第17评标室)
三、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新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466731.98元 项目总监:杨付春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438000.00元 项目总监:吴爱红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415734.00元 项目总监:黄国建
四、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1- 68324788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中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22101/15803892053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13室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 8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