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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横水烟站改造项目 评标结果公告

浏览量:1747  发布时间:2017/8/10 18:12:00
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横水烟站改造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委托,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横水烟站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横水烟站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TLZB-G-2017-166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10日

评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辽宁路与丽新路交叉口世纪华阳52号楼13楼1313室

三、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孟津县建筑公司 

投标总价:112186.52元人民币

第二中标候选人:林州市中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109691.62元人民币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网》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使用单位:洛阳市烟草公司孟津县分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孟津县桂花东路烟草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9 67912572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室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    话: 0379-60865286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