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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路(文昌大道—长江大道)及弦歌大道(彰德路-洪河桥)路侧绿地设计项目招标澄清

浏览量:2013  发布时间:2017/6/16 11:35:00

   

   

本项目招标文件13页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以以下规定为准  

4.1.1 投标文件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采用无线胶状方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电子版随副本一起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人印鉴。  

4.1.2 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