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新阳高速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二期工程
评标结果公告
确山县新阳高速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二期工程开标会议于2017年8月8日08时30分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确山县新阳高速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确发改招[2017]16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586.000924 万元
投标工期:12个月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邹先敏 (证书编号:00062807)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核工业工程地质勘察院
投标报价:584.002068万元
投标工期:12个月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胡美克 (证书编号:3600005202098)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蜀都地质工程勘察院
投标报价:588.004423万元
投标工期:12个月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张洪 (证书编号:0027665)
第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信阳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9.836981万元
投标工期:12个月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廉宏涛 (证书编号:B19110900040)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华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9.400050万元
投标工期:12个月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高峰 (证书编号:B19110900040)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49.039360 万元
投标工期:12个月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田奎生 (证书编号:A19110900160)
三、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1日。
四、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质疑函或书面投诉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由投标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或书面投诉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及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确山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驻马店确山县盘龙镇建设街1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938348532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6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六、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主任 0396-701980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