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2017年柏树乡华沟村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2017年柏树乡华沟村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汝阳县财政局汝政采[2017]0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汝阳县柏树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项目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28号(恒瑞)
2、项目地点:汝阳县
3、工程概况:工程项目位于325省道与酒九线西1.2公里处,柏树乡华沟村组路道路新建工程,路线全长3.94公里。
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工期要求:55天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项目预算:约96万元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缴纳有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需在网上能查询到),拟派本工程的,不得兼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至报名之日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同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7、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开始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到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0379-69820036)。
2、报名要求: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在网上查询到)、无在建工程承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留原件,其它提供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图纸按成本计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柏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818166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9820036
2017年 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