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篷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篷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TLZB-F-2017-117
2.2、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烟叶营销中心篷布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3、项目预算金额:约68万元
2.4、项目内容:烟叶营销中心2017年度招标篷布维修2500块,其中,1700块旧篷布需做防水并在正面刷油漆,维修面积127500平方米;800块新篷布(2016年购进)只做防水,维修面积60000平方米。
2.5、交货期:于2017年8月30日前一次完成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各个标段项目内容:旧篷布维修面积63750平方米,需做防水并在正面刷油漆;新篷布(2016年购进)维修面积30000平方米,只做防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次招标的内容; 3.2、具备篷布维修、翻新、保养、维护、维修实施的能力;
3.4、供应商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6、供应商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206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核对后退回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 7月 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辽宁路与丽新路交叉口世纪华阳52号楼13楼1313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379-68717290
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告发布之日后电话: 0379-60865286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1206室
邮箱:hntianlong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