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MD2017-157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正华置地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金山路、竹沟路、纬九支路、纬八路、纬十一路、文明路道路工程和竹沟路桥、纬八路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及图审单位项目二标段施工图审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山路、竹沟路、纬九支路、纬八路、纬十一路、文明路道路工程和竹沟路桥、纬八路桥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及图审单位
2、工程地点:驻马店市金山路、竹沟路、纬九支路、纬八路、纬十一路、文明路道路、竹沟路桥、纬八路桥等
3、项目概算:项目总投资2.8亿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及内容:
二标段:金山路、竹沟路、纬九支路、纬八路、纬十一路、文明路道路工程和竹沟路桥、纬八路桥的施工图审查,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对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认真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程序所需要的备案工作。
7、施工图审查周期:自收到施工图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8、质量要求:二标段施工图审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施工图文件审查规定及国家技术标准。
9、本项目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标段:施工图审查标
1、企业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施工图审查机构一类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工程系列城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企业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项目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图审查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和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二标段应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中级工程师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同时到现场报名。
上述材料均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套复印件(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39927377 18695885106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做补偿。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正华置地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关王庙乡政府院内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59396362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9883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08室
邮 箱: hnxczbdl@163.com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