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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洺河生态水系黑臭水体治理与环境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浏览量:2645  发布时间:2017/6/15 16:50:00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郸城县洺河生态水系黑臭水体治理与环境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由郸城县人民政府授权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郸城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郸城县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郸城县洺河生态水系黑臭水体治理与环境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编号:BRR17-HN-ZB-200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洺河生态水系黑臭水体治理与环境景观提升工程两部分,涉及洺河、调水渠、五里河、劳武河、杨白沟五条河流,工程范围面积194.80万平方米,水系长度共计23.93km。  

2.5标段划分:社会资本采购。  

三、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合作期20年,含建设期2年(以实际为准)。  

3.2投资概算:约本项目总投资为278376.8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82%,即57960.82万元;其中:郸城县政府现金出资2898.04万元,占股5%;社会资本方现金出资55062.78万元,占股95%。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投资人按上述股权比例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3.3项目规模:(1)黑臭水体修复工程,项目内容包括:①截污工程②河道清淤工程③河道生态净化及管理调度中心工程④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⑤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⑥引黑入洺工程。  

(2)环境景观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内容包括:①滨河绿化工程②水系堤岸整理建设工程③配套设施建设工程④洺河东段立面改造工程⑤洺河北路建设工程⑥桥梁建设工程⑦洺河亮化与照明工程。  

    3.4项目地点:郸城县县域规划区内。  

    3.5运作方式: 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由郸城县人民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由项目公司承担PPP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职责;在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的所有资产、设施(包括附属设施)移交给郸城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3.6其他采购需求:无。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财务状况: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企业经审计净资产额不少于10亿元(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  

    4.4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5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黑臭水体或水环境治理类似项目投资或建设或施工或运营业绩(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4.6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或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贷款意向书)。  

    4.7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9本项目接受国有平台公司参与竞争,且须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要求: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五、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六、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81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除外),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申请人提交的项目证明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十、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0.4其它相关审批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郸城县水利局  

联 系 人:胡建林  

联系电话:1352577336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811室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0371-60207792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