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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945  发布时间:2017/6/15 17:04:00

新野县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河南省洁净型煤能力建设工作方案》(豫工信煤【2017】78号)、宛工信【2017】4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新野县城乡居民生活的洁净型煤供应,现受新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就新野县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XYGGZY-2017-142  

三、建设内容:建设县中心城区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一处,占地面积达到8-10亩,洁净型煤加工配送中心蜂窝煤的年加工配送能力达到5万吨,资金由中标业主自筹解决。新建洁净型煤生产车间、储煤棚、 煤质检测中心等生产配套设施,主要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安装到位,构成完整的生产线,并建立完善的洁净型煤配送网络,产品质量达到河南省地方煤质量标准,洁净型煤加工配送中心生产经营场地应在我县划定的禁燃区范围以外;县产业集聚区不得建设,国道、省道、县道公路两侧100米以内不得建设。  

四、项目标段:本项目一个标段。  

本标段主要负责新野县城区及各乡镇的洁净型煤供应。  

   

   

五、采购内容:建设和运营洁净型蜂窝煤生产配送中心。  

六、项目预算: 500万元。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1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5:00~18:0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独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无不良诚信记录。  

2、投标人须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备场地或租赁场地(自备场地或租赁场地的期限在上级要求的时间之内)。  

3、投资能力在500万元(含固定资产300万元)。  

4、在同等条件下有煤炭加工经营经验的优先。  

十、报名时请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的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生产经营场所、自备场地或租赁场地原件以及企业的大致方位和简易平面图; 4、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投标单位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杨女士     电话:   13213745999  

十二、采购人:新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新野县书院路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    李娜   电话: 15837799937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