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海绵城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ZB-2017-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海绵城市设计项目招标人为 淇滨区园林局,建设资金来源海绵城市专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柳江路高压走廊、城区部分道路、柳江路樱花园、鹤煤大道与衡山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建街头游园 ;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柳江路高压走廊海绵城市绿化设计;
二标段:城区部分道路绿化提升海绵城市改造设计;
三标段:柳江路樱花园景观海绵城市设计;
四标段:鹤煤大道与衡山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建街头游园景观海绵城市设计;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需对柳江路高压走廊下绿化进行方案设计。高压走廊位于柳江路道路北侧绿地,东起泰山路,西至淇水大道,本次高压走廊绿化设计范围为泰山路--嵩山路、华夏南路--淇水大道,面积约1320000㎡。现状为黄土裸露未绿化地段本次需要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进行设计。
二标段:需对全区部分道路按照一路一景,一条道路突出一种主题花灌木的要求和海绵城市标准进行改造提升方案设计,共有黎阳路、鹤煤大道、湘江路、黄河路等主次干道8条,面积约150000㎡。
三标段:需针对樱花园进行景观设计,樱花园位于柳江路(嵩山路--华夏南路)路北侧绿地,面积约27000㎡,需要在现有绿化的基础上,以樱花为主题植物,按照海绵城市标准对该区域景观进行高标准设计。
四标段:在鹤煤大道与衡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一处街头游园,设计面积月10000㎡(要在该游园东北角设计一处篮球场)。设计方案需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进行高标准设计,同时要突出一种主题植物,打造一园一景。
2.4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国内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条件: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财务要求: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
3.4.1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含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期内)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类似绿化工程设计或海绵城市设计项目不少于1个(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所有潜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中标标段数量不受限制。
4 .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1日— 2017年6月7日在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1: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之前缴纳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 .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7年6月11日17: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9时00分;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92-213607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毕先生
电 话:0392-686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