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_政府采购_竞争性谈判公告_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环卫作业车采购项目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环卫作业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环卫作业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偃公采【2017】035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一标段:8吨多功能洒水车1台、喷雾抑尘车2台、小型扫地车2台;二标段:垃圾运输车4台、普通运输车1台;三标段:铲车1台;四标段:车辆定位设备22套。
3.采购内容:偃师市城市管理局购置8吨多功能洒水车1台、喷雾抑尘车2台、小型扫地车2台;为翟镇镇、伊洛办事处、槐新办事处、首阳山办事处各配备垃圾运输车1台,共4台;为岳滩镇配备普通运输车1台;为商城街道办配备铲车1台;以上车辆均需安装定位设备,共22套。
4.预算资金:359.4万元
5.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6.交货时间:一、三标段:2017年6月25日前必须供货到位;二、四标段:2017年6月28日前必须供货到位。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合格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谈判供应商须是具备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
4.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包含授权委托人)及近6个月完税证明;
5. 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起算);
6.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以上任意一个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2、报名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均原件)(适用于谈判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8)社保证明(包含授权委托人)及完税证明(均原件);
(9)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3、购买谈判文件时还需提供一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复印件装订成册,资料由采购人留存备查。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谈判供应商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事项
谈判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偃师市城关镇华夏路18号
联系人:韩队长
电 话:0379-67787161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28号奥林商务1109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80873637
邮 箱:jianzhidaly@163.com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