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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城郊乡坞西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浏览量:1843  发布时间:2017/6/15 9:42:00

洛宁县城郊乡坞西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城郊乡坞西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由上级部门批准执行,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城郊乡坞西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招标编号:DHLY-2017-066    

3、建设地点:洛宁县城郊乡坞西村。  

4、预算金额:约59.6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项目经理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提供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社保以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5)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企业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继续教育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26日下午3:30分;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625999696  

地    址:洛宁县城郊乡  

邮政编码:471700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6室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15824913223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