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176  发布时间:2017/6/15 9:59:00
为更好地做好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工作、提高招标质量,保证招标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经市建委党组研究,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本次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需求 从所有参加投标并符合投标人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中确定10家单位组建市建委招标代理机构库,今后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评标等全部服务内容的相应专业力量。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招标代理、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述意见。 2.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术职称,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个人社会保险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下同)。 2.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项目中标额不低于2亿元的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业主评价意见原件、业绩项目中标信息网上公示页,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不能重复)。 2.5信誉要求: 2.5.1投标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没有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执业人员无执业处罚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5.2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的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并在有效期内); 2.5.3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有一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6其他要求: 2.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6.2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投标人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个人社会保险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6.3投标人所配置人员必须全部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满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更换。 2.7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库的入围时间暂定两年。 2.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代理机构报名。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18:0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登录“郑州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7.1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7.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885515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